落户中的社保纳税问题
从学历获取的境外学习时间要求来看,也能侧面反映出政策对留学人员在特定阶段居留时间的关注 。如在国(境)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,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;硕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;本科学历累计在国(境)外学习时间须满 1 年以上(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另有规定) 。这表明政策重视留学人员在相应学习或工作阶段的实际居留与经历 。同理,在上海社保累计阶段,长时间出境打破了在沪稳定工作的连贯性 。虽然政策未规定具体出境时长上限,但建议申请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长时间出境,以确保社保累计阶段符合 “持续在本市工作” 的政策精神 。若因特殊原因,如公司海外项目派遣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必须出境,应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,如公司派遣文件、会议邀请函、出入境记录等,以便在落户申请审核时,能向相关部门清晰说明出境的必要性及与在沪工作的关联,降低对落户申请的潜在不利影响 。

为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政策,留学人员还需满足一系列附加条件 。学历层面,必须在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获得STEM等紧缺急需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。例如,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,像美国斯坦福大学、英国牛津大学等高校的STEM专业毕业生,在学历条件上符合要求 。工作单位方面,工作单位需被纳入“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”,或属于本市重点产业、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。比如,上海张江科学城的众多科研机构、临港新片区的高新技术企业,若属于清单内或符合相关领域要求,其引进的STEM专业留学人员在单位条件上达标 。社保与个税缴纳上,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至少6个月,且社保缴纳基数需符合政策规定,社保与个税缴纳情况应合理对应,不能出现漏缴、少缴或两者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。劳动合同与年龄方面,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至少2年,且为非派遣人员;同时,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。此外,留学人员还需遵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,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。

不过,若社保基数低是因刚入职新单位,处于薪资调整过渡期等合理原因,可尝试补救 。申请人可向单位申请上调社保基数,并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价值、能力水平的材料,如工作成果报告、业绩奖励证明等,以说明后续社保基数将按规定调整到位 。同时,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,提交书面解释及未来社保基数调整计划,争取理解 。若因工资结构不合理导致社保基数低,可与单位协商优化薪资结构,将奖金、津贴等合理纳入社保基数计算范畴 。例如,小王因工资中奖金部分发放方式问题,导致社保基数未达落户要求,经与单位沟通,将季度奖金分摊至每月工资中计算社保基数,使社保基数达到规定标准 。但需注意,调整社保基数需遵循合法合规程序,避免虚假调整等违规行为 。若社保基数长期低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有效整改措施,通过落户审核的可能性较低 。